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陳怡珍、吳禹寰、林阳乙 
案由
請環保局率先更新汰換老舊環保垃圾等車輛,以符合汽車六期排放標準;並請督促市府所有公有車輛落實實施,以為民表率。 
說明

環保局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2016-12-27公告汽車與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預計108年9月1日實施。

一、其與五期排放標準相較,汽油車部分是加嚴懸浮粒子(PM)標準,並開始量測粒狀污染物數量(PN);柴油車部分各種污染物皆加嚴,包括懸浮粒子(PM)等,預計加嚴10%,而由於管制加嚴,管制值也變小,所以排放標準單位,也由克(g)改為毫克(mg)。

二、每日環保車輛與民眾接觸最為頻繁,若有汙染對民眾身體為害最烈。

三、要求民眾守法之前政府應為表率,故請市府負起帶頭示範責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383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28日府環清字第1080541018號函復如下: 建設第22號對貴會第3屆第1次會議員提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請環保局率先更新汰換老舊環保垃圾等車輛,以符合汽車六期排放標準;並請督促市府所有公有車輛落實實施,以為民表率」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環保局已於市府亮麗晴空計畫協調車輛污染減量,並由公務機關帶頭做起,由各單位自行編列預算優先汰除一、二期高污染大型柴油車或三期加裝濾煙器,本府環境保護局也已編列預算加裝濾煙器及汰除垃圾車。 二、 查本府各局處一、二期大型柴油車尚有70輛,本府環境保護局將函文各局處儘速汰除一、二期大型柴油車。 三、 本府配合環保署補助三期大型柴油車車主補助7萬-15萬,今年並規劃垃圾車加裝濾煙器,並視加裝效果情形推廣至其它柴油公務車輛。 四、 另有關本府環保局老舊環保車輛汰換部分,本府環保局於今年已自行編列經費並向環保署爭取補助款共計1億2,752萬元,預定新購51輛,並以汰換二、三期老舊車輛為優先,後續將續爭取及編列經費加速汰換以解決車輛老舊問題。 五、 因汽車與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尚未正式實施,108年度本府環保局已採購車輛規範仍以符合五期排放標準為準,未來如六期排放標準正式實施後,亦將配合採購符合該標準之車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