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請警察局加強員警危機意識之教育訓練,令員警在值勤時保持警惕,以保護自身安全。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警察局加強員警危機意識之教育,令員警在值勤時保持警惕,以保護自身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在值勤時需保有防衛意識,就算一般日常勤務亦不可鬆懈一節,0822事件發生後本府警察局立即於111年8月27日召集所屬48名教官、助教,研議強化訓練員警執勤觀念(戰術三寶:安全距離、適當的掩護或掩體、隨時使用武力的戒備)之教學示範,加強員警執勤時遭遇危機時之防衛意識與應變能力,強化員警敵情觀念及接敵技巧,並要求各單位於111年8月29日起至9月8日止全面實施訓練,共計3,613名員警完成訓練。亦要求各單位將員警執勤基本觀念落實於警察常年訓練中持續實施,並要求各級主官(管)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宣導。
二、有關加強相關非致命性武器之普及,並搭配完整的教學訓練一節,本府警察局目前使用之非致命性武器完整教學訓練方式如下:
(一)拋射式電擊器及防護型噴霧器基本使用教學及操作。
(二)將訓練人員依組合警力(2人以上)進行編組,分別擔任盤查及警戒工作。
(三)模擬歹徒以持械、不持械、抵抗及不抵抗態樣隨機組合進行演練教學。由員警以歹徒行為判斷有無使用非致命性武器之必要,訓練員警面對突發狀況,依據相關規定使用非致命性武器應對。
三、有關宣導執勤遇到威脅應該如何應對,或建立SOP,並澈底落實一節:
(一)警政署於111年9月7日函發新修正「執行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作業程序依據、流程及作業內容」,要求各單位持續利用勤前教育、聯合勤教、常年訓練以及各種集會場合落實施教,以強化正確執法觀念及確保執行安全。
(二)警政署於111年9月21日訂頒「組合警力執行攔檢、盤查、逮捕、帶離等執勤安全觀念執行要領」,函發全國各警察機關實施並落實辦理強化訓練。
(三)本府警察局將持續要求各單位落實執行警察常年訓練,並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宣導相關應對作為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