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方一峰、林冠維 
案由
建請編列預算建設或規劃東區全民運動館。 
說明
  1. 全民運動館既有推廣運動、強健市民體魄之功能,並能用優惠價格及樂齡時段提供給民眾。
  2. 東區為臺南第三大人口行政區卻無規劃,建請重視東區人口,逕行規劃全民運動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5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編列預算建設或規劃東區全民運動館」案,敬答覆如下: 一、配合東區機35機關用地﹙原臺南榮民之家﹚公辦市地重劃,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重劃後,原有土地將劃設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並交付由本府交通局接管。考量該土地鄰路條件良好、面積適當,本府交通局業已納入「臺南市第三期立體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案進行整體規畫評估。 二、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停車場用地多目標使用項目得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及辦公室、集會場所等,目前本府體育局已提報設置東區全民運動館空間需求,初步規劃以地上7層地下1層之立體多目標停車場與聯合辦公大樓,本府交通局將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央經費編列與審議情形,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以提供東區人口良好運動空間。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