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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每年應舉辦機車工作坊座談會,邀集市民、專家學者及民意代表共同討論本市交通問題及保障弱勢機車族群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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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機車族在本市定位可以說是弱勢族群之一,時常上演被逼車、被迫趕至道路邊線外行駛、機車停等區被佔用,停等於窄小的待轉區又要面臨被撞或是被檢舉的危機,甚至連自己的路權也要與汽車共用,實在是很悲劇!二、建議市政府交通局多與機車族群共同討論,傾聽民意,研擬改善現有不合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人本交通生活,還給弱勢機車族群平等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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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8月30日府交智安字第1101047767號函復:
一、經查本市每年度辦理各項道安工作,其中「提供機車安全環境改善計畫」為主要工作項目之一,針對本市機慢車優先道、機慢車停等區、機慢車待轉區之增設、補繪與改善進行全面性加強檢視及改善。
二、另查本市自109年起辦理「機車行駛空間檢視計畫」,結合路邊停車格、公車停靠區、事故資料…等條件,檢視機慢車合理行駛空間。110年本市亦規劃八大道安重點推動計畫,其中「車道寬度與路型檢討計畫」則透過工程面向檢討車道寬度及路肩大小等問題,以提供用路人安全行車環境。
三、除辦理各改善計畫外,本府亦提供市民服務專線1999等管道供民眾反映所遭遇之交通問題,並不定期檢討相關用路安全議題。本府交通局將視必要性,針對重大交通議題辦理公開說明會或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