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請市府增編預算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擴大發放給有需求民眾申請。 
說明
  1. 115年消防局編列預算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新營分隊僅獲得配發110顆,針對中低收、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長者、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及5樓以下之30年以上公寓等優先補助。惟「僧多粥少」65歲以上民眾常抱怨申請排隊等候多時,而不可得,建議擴大採購數量以滿足需求。
  2. 隨著長輩年紀越來越大,長輩失智對象愈來愈多,亦即長輩在家煮飯菜會常因失智或退化而導致忘記關火,造成火警,此時如有警報器協助將能有助減少火災事故造成重大傷害。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5000494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府增編預算採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擴大發放給有需求 民眾申請」案,敬答復如下: 一、115 年度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計畫,補助對象已增列為設籍於 臺南市之市民,爰本市各行政區分配數量,係依各區戶籍人口數比 例進行配置,以兼顧資源分配之公平性及實際需求。 二、另為強化高風險及避難弱勢族群之居家防火安全,本府消防局仍 將獨居長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家中有65 歲 以上長者及12 歲以下兒童之家庭列為優先補助對象。後續年度將 持續盤點各區尚未獲補助情形,並依實際需求滾動檢討分配數量, 使有限資源發揮最大防災效益。 三、本府將持續爭取相關經費及盤點資源辦理推廣工作,並積極結合 企業及民間公益力量,主動媒合企業、慈善團體及社會公益組織捐 贈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提升本市住警器普及率暨住宅火災預警能 力,降低火災傷亡風險。 四、本府消防局115年度已編列新臺140萬元採購住警器5,090顆。為延 續政策推動成效,116年度預計持續編列新臺幣140萬元採購住宅 用火災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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