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案由
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指導老師獎勵機制」,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說明
  1.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並營造親子共學及族語使用環境,特別提出本案。
  2. 臺北市自114年起,率全國之先推出「指導老師獎勵機制」,針對指導學生通過中高級以上族語認證的教師,最高可申請新臺幣1萬元獎勵金。臺北市原民會表示,這項創新措施不僅是對族語教師專業投入的肯定,更是持續推動族語教育的重要政策,展現培育族語專業人才、健全教學環境的決心,期待透過更完善的族語教學機制,打造更有利於族語文化傳承的環境。
  3. 若與其他直轄市相比,本市制度仍有相當大的精進空間,因此建請臺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修定相關補助辦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68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指導老師獎勵機制』,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住民族語認證係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捐助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主辦,該基金會針對通過中高級(含)以上等級者提供獎勵金。 二、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訂有「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凡符合設籍本市及具原住民身分等資格者,通過中級核給1,000元、中高級5,000 元、高級1 萬元、優級 1 萬5,000 元;其中中級申請對象依現行計畫為年滿 18 歲以上族人。 三、針對指導老師,本府教育局每年另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認證測驗成績優異學生表揚大會」,對指導老師致贈 500 元禮券;如所指導之學生為全國榜首,每通過1 名另加贈2,000 元禮券,鼓勵教師持續投入族語傳承教育。 四、有關建議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指導老師獎勵機制」,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一節,因涉及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管之獎勵計畫及經費規劃,本府教育局將配合提供老師指導族語認證及學生通過情形,作為該委員會後續研議指導老師獎勵機制之參考,亦將持續透過學校課程規劃、族語教學支援及相關獎勵措施,提升學生參與族語學習與認證之意願,共同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保存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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