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萍 
連署人
李偉智、郭信良、Ingay Tali 穎艾達利、曾之婕、蔡育輝、陳昆和、吳通龍、周奕齊、周麗津、陳碧玉、陳怡珍、蔡宗豪、趙昆原 
案由
建請妥為利用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土地(公園兼體育場用地),並規劃戶外體健設施及親子共融遊具。 
說明
  1. 市府規劃興建永華國民運動中心土地占地32,929平方公尺,囿於經費僅興建2層總樓地板1,826平方公尺之場館,建築量體及比例甚低。
  2. 建請工務局編列預算,於可利用剩餘土地併同體育局興建戶外體健設施及親子共融遊具(特色公園),俾提升整體土地利用及運動中心整體效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0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443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妥為利用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土地(公園兼體育場用地),並規劃戶外體健設施及親子共融遊具」案,敬答覆如下: 旨案屬永康區公所轄管之忠孝段4地號公(體)用地,惟因本府地政局適正辦理「臺南市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工程」案,致案地面積縮小;用地除既有好望角公園、籃球場及壘球場等設施外,亦規畫永康國民運動中心及二王里活動中心等設施在案,用地已呈飽和。有關規劃戶外體健設施部分,本府工務局考量用地內好望角公園已設置戶外體健設施及親子遊具,故先予暫緩;至增設親子共融遊具意見,則建議與已規劃為特色公園之「臺南市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工程」公 16(復華三街沿線既有復國夜市附近)併案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