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總預算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總預算案
- 來文日期
- 2011/09/02
- 來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0068577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本市101年度地方總預算及地方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業經編製完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預算法及臺南市101年度地方總預算及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辦理。
二、101年度總預算案部分:歲入預算編列837億8,710萬8千元,歲出預算編列875億8,910萬8千元,歲入、歲出差短38億200萬元,差短部分,擬以舉借同額借款支應。
三、101年度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部分:營業基金稅後盈餘1,601萬6千元;非營業部分:作業基金業務賸餘共26億7,678萬元、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賸餘共5,631萬3千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0年8月31日第3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惠予審議。
- 提案附件
-
附件.doc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詳如各委員會聯席審查意見報告書。
民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一、審查意見:民政委員會所屬市政府主管、社會局主管、勞工局、民政局主管、各區公所、市議會歲出經常門、資本門暨臺 南市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與急難貸款基金、安南區里建設獎勵基金、殯葬事業管理基金、社會福利基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勞動安全基金收入、支出,除:如附(刪減明細表)外,其餘均照案通過。 二、附帶意見: (一)各區公所 1、 37區區公所預算編列方式,請財主單位檢核民政局業務單位,應朝向整合性思考,跳脫一市兩制的慣性模式。 2、各區公所區長應本於行政倫理,對外發言應謹言慎行,不得任意挑釁議員或議會。 (二)社會局 1、本會同仁所質疑的各項「說明」事項,請社會局相關業務單位於三天內提出完整的說明,知會所有質詢的議員。 2、李退之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三)市議會 1、本會公務車輛出借應有健全之使用規範,加強維護管理,汰舊換新應自行評估,以節省成本為原則。 2、另闢議員研究室方案,請相關人員儘速規劃並於明年編列預算 3、本會餐廳的經營管理,請總務組另行評估,研擬符合議員需求的使用辦法送交本會。 4、關於議會人員的上下班時間維持現狀,暫不予以變更。
財經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審查意見:(1)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刪減明細表) (2)歲入經常門、資本門暨所屬財政處、主計處、稅務局歲出部分,除歲入經常門「罰款及賠償收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罰金罰鍰及怠金」,比照上年度預算數,故刪減新臺幣1億9,955萬6,000元,其餘照案通過。
教育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一)審查意見: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刪減明細表) (二)附帶意見: 1.安南區安慶國小地基掏空問題,請本會教育委員會議員會同安南區議員及教育局擇期前往實勘。 2.鹽行文化會館建設經費請文化局明(101)年辦理追加預算。 3.已認定之市定古蹟檢討報告請文化局於明(101)年5月前向本會作專案報告。 4.其餘附帶意見如刪減表之說明欄。
建設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審查意見: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刪減明細表) 附屬單位預算: 臺南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臺南市農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臺南市善化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關廟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佳里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麻豆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新化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左鎮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臺南市醫療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臺南市環境保護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照案通過
保安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刪減明細表)
工務委員會聯席審查報告 一、工務委員會聯席審查101年度地方總預算案有關臺南市政府 地政局、水利局、工務局、都市發展局等機關單位預算審議結果,詳如聯席審查意見表。 二、工務局公共工程處-公共工程建築及設備-新建工程預算 ,有關新建道路開闢案除: 1、延續性之道路開闢工程照案通過。 2、不需用地費之道路開闢工程照案通過。 3、既成道路之開闢案預算全部刪除。 有爭議性的道路開闢案及臺南市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一併送大會公決並請市府將相關資料送會。 三、其餘均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08
- 大會決議
- 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大會決議表)
大會決議表:
一、單位預算:
(一) 歲入部門刪減1億9,955萬6,000元,歲出部門刪減
3億5,599萬1,000元(刪減情形如下)。
歲入原列預算數 : 837億8,710萬8,000元
歲入刪減預算數 : 1億9,955萬6,000元
刪減後歲入預算數: 835億8,755萬2,000元
歲出原列預算數 : 875億8,910萬8,000元
歲出刪減預算數 : 3億5,599萬1,000元
刪減後歲出預算數: 872億3,311萬7,000元 (二)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各局處預算刪減明細表)。 二、附屬單位預算: (一)各項基金收入、支出:除 1、教育局: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刪減948萬 6,000元。 2、文化局:臺南市立文化建設發展基金刪減1千599萬 9,000元。 其餘均照案通過。 (二) 修正通過(修正情形詳如各局處預算刪減明細表)。 三、附帶決議: (一) 社會局: 701-17頁,獎補助費-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遊民收容安置、醫療等相關費用及路倒民眾醫療費用預算數新台幣1千500萬元,請市府對於遊民的安置計畫及問題,應從全面思考的角度予以解決,俟召開專案說明會後始得動支經費。
(二) 教育局: 1、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第一冊00010-21,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補助政府機關-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教師課稅相關配套所需人事費預算數新台幣5億1,913萬3,000元,有關社會局編列之「軍教薪資所得稅及配套措施(p701-34)」預算,此經費全數交由教育局使用,以同一標準發放。請社會局請示中央後,有明確公文始得動支。 2、臺南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第五冊00688-3南市中西區新南國民小學-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遷校案,針對本會議員所提沙卡里巴攤商權益問題等各項意見,請市府必須妥善辦理,於未協商完成前不得動工。 (三) 文化局: 1、0551-22頁,業務費-辦理七夕藝術節及相關展演活動預算數新台幣550萬元。 551-23頁,業務費-臺南國際藝術節,發展臺南市具有劇場潛力之表演區域,邀請國際及國內知名團隊活動費、住宿交通費、行銷宣傳費預算數新台幣1千600萬元。 0551-23頁,業務費-國際民俗藝術節,邀請世界各國民俗舞團至臺南市各區巡迴演出,同時進行友誼家庭友誼學校之交流活動預算數新台幣1千800萬元。 0551-30頁,業務費-委託辦理鄭成功文化節、宗教、文化…等推廣活動預算數新台幣530萬元。 此四大藝術節活動預算,請文化局說明在地文化政策思考內涵為何?如何形塑文化認同及在地歷史連結,俟政策說明清楚後,始得動支。 2、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總管理處552-14頁,業務費-辦理台灣船管理維護及宣傳活動計畫預算數新台幣1千萬元,刪減999萬9,000元,保留科目1,000元,俟航運計畫報告送會再辦理追加預算。 3、臺南市立文化建設發展基金第17頁,專案計畫-辦理台江文化中心新建計畫(監造及工程費共4億3,000萬元,分3年編列,101年編列1千600萬元)。預算數新台幣1千600萬元,刪減1千599萬9,000元,保留科目1,000元,本工程發包案,工程款編列需超過總工程經費之一半,再於101年度補辦預算送會備查。 (四) 交通局: 1、不得成立公共運輸處,交通局預計成立公共運輸處編制員額18 位人事費用不得動支。 2、臺南市交通作業基金: (1)購車費用不得另外借貸。 (2)委外經營合約期限不得超過5年。 3、臺南市觀光發展基金: (1)102年觀光基金溫泉區取供事業需顯現收入。 (2)20年內溫泉取供事業不得委外。 (五) 工務局: 662-36~39頁,新建工程一-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道路新建新增列工程預算合計2億9,765萬元,每案保留預算科目1,000元,共刪減2億9,763萬5,000元,待本會議員實地會勘後,確定有迫切需要,再請市府辦理追加預算。 (六) 都發局: 810-36頁,都市設計-業務費-辦理『台南市都市設計綱要計畫及設計規範研究案』預算數150萬元刪減149萬9,000元,保留科目預算數1,000元,於編列預算前需將「臺南市都市設計綱要計畫及設計規範研究案」等相關資料送會。 (七) 其餘預算相關附帶決議詳如各局處預算刪減明細表。 四、其他附帶決議: (一)各區公所: 1、 37區區公所預算編列方式,請財主單位檢核民政局業務單位,應朝向整合性思考,跳脫一市兩制的慣性模式。 2、 各區公所區長應本於行政倫理,對外發言應謹言慎行,不得任意挑釁議員或議會。 (二)市議會: 1、本會公務車輛出借應有健全之使用規範,加強維護管理,汰舊換新應自行評估,以節省成本為原則。 2、另闢議員研究室方案,請相關人員儘速規劃並於明年編列預算。 3、本會餐廳的經營管理,請總務組另行評估,研擬符合議員需求的使用辦法送交本會。 4、關於議會人員的上下班時間維持現狀,暫不予以變更。 (三) 教育局: 安南區安慶國小地基掏空問題,請本會教育委員會議員會同安南區議員及教育局擇期前往實勘。 (四) 文化局 1、鹽行文化會館建設經費請文化局明(101)年辦理追加預算。 2、已認定之市定古蹟檢討報告請文化局於明(101)年5月前向本會作專案報告。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12/16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000011546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1.31府文秘字第1010094716號函復本會: 檢送本府文化局101年度預算案附帶決議-四大藝術節活動預算之在地文化政策思考內函資料乙份,請查照。
本案經本會以101.2.3南議教育字第1010000357號函復市府: 主旨:有關 貴府檢送「四大藝術節活動預算之在地文化政策思考內函資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101.1.31府文秘字第1010094716號函。 二、本案為審查本市101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之附帶決議,將此資料列為第1屆第6次臨時大會(101年2月13日起召開)報告事項,俟大會通過後始得動支。 三、請 貴府準備80份資料,於大會開幕當日送全體議員席座。
本案經本會以101.2.14南議教育字第1010010107號函復市府: 主旨:有關 貴府101年度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之附帶決議:四大藝術節活動預算案,准予動支,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會第1屆第6次臨時會第1次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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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01年2月1日府主歲字第1010096090號函覆: 檢送本市101年度地方總預算、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各85份,請查照。 本表係第一屆第二次定期大會審議完成之修正後核定本。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1.2.22府教小字第1010141226號函復本會: 主旨:檢送101年1月17日「賴市長視察安南區安慶國小校舍安全問題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附件: 賴市長視察安南區安慶國小校舍安全問題會議紀錄 壹、時間:101年1月17日上午9時-10時 貳、地點:安慶國小二樓會議室 參、主席:賴市長清德 記錄:蔡玉仙 肆、出席:如簽到表 伍、黃校長俊傑及黃結構技師旭東簡報: (一)安慶國小目前校地有2.9公頃,學區涵蓋8個里,普通班56班,特教班4班,幼稚園3班,合計1656個學生,創立於民國70年隸屬海東國小分校,72年獨立建校,原先僅有4班,由於越來越熱鬧,高樓林立,校舍教室不夠,一再增建,一再疊建,校地是魚塭地填出來,竣工後就有下陷現象,年年增班,就一直疊建2樓、3樓、4樓,E棟教室曾經下陷灌漿一百多封混泥土,加上921及甲仙大地震影響,接縫處均有龜裂現象,93年曾做校舍耐震評估,當時係數有30幾分,評語為『確有虞慮』,100年又做了一次評估已達50幾分,幾乎逼近60分上限,若做補強約需要8千萬至1億元經費。所以建議重建。 (二)目前方案有三: 1.遷校-文小52案 優點:A.校地部份已經取得。B.原文小52已進行規劃當中 缺點:A.離本校現校址約1500M。B.須再價購約1500坪土地。C.學區須再重新調整。 2.遷校-文中42案 優點:A.面積足夠,基地完整。B.面臨安中路、怡安路口,交通相對便利。C.離本校現址約600m,對家長學生衝擊較小。 缺點:雖為學校用地,但需價購。 3.原地改建案 優點:A.保持現狀,對親師生衝擊較小。B.校園可重新規劃,給學校帶來新象。 缺點:A.若學校拆除重建,學生在工程期中的安置是一大問題。 B.需克服原地質是否可再重建的問題。 (三)本案如欲爭取教育部補助,須先做完建築物耐震詳細評估。(詳如附件簡報檔) 陸、鄭局長邦鎮引言: 感謝賴市長、教育委員會及安南區議員、社區里長、家長關心學校安全問題,所以才有今天的會議。剛剛技師所報告的內容很專業,總之今天市長特地來視察,學校校舍安全問題一定能妥善解決。 柒、市長致詞: 安慶國小校舍安全問題由來已久,臺南市政府今天以行動表示來到學校實地會勘、召開會議,證明市府有誠意來解決學校校舍安全問題。 安全第一要緊,市民的安全最重要。安慶國小在93年做的校舍耐震初評係數約30左右,100年做的校舍耐震初評係數已近60,可預見一兩年後係數就會超過60,為了師生安全非拆不可。先請大家踴躍發言提供意見,我再做綜合結論。 捌、與會貴賓針對校舍安全問題發言: 一、郭副議長信良: 學校校舍傾斜問題,因郭清華議員在市議會提出質詢,引發議員們關心,才有後續會議召開。針對剛剛黃結構技師旭東的報告,基樁打20米深,是否能確定20米深之後是硬地層?還是仍然是海砂層等軟弱土質?可以確保後續的興建工程安全無虞。這個部分請技師再次確認,以確保校舍興建工程的安全。 二、郭議員清華: 感謝市長蒞臨視察關心校舍問題,定期大會聯審請校長至議會說明校舍鬆動傾塌問題,得到市長及各界關心,而能召開今天會議。安南區是魚塭地,尤其海尾地區土質鬆軟,當初建校時工法上的疏忽,才引致今天的土壤液化、地基掏空等校舍安全問題。其實市農會及鎮山營造有限公司在本區都有興建大樓,至今也都未發生問題,因此,建築工法很重要,當然地質調查也很重要,互相的配合、討論,全面檢討,不要再重蹈之前的錯誤。教育局對工程並非專業,在學校工程方面請市府工務局能夠多予協助,以臻完善。 重建過程一定要注意安全問題,尤其在教學上要融入地震避難教學,讓學生學會防災避難技能。 校舍重建工程請儘速施行,附近商60自辦重劃區約50公頃土地,已在規劃中,重建新校舍要儘速完工啟用,以因應重劃區帶來的新增人口(學生)。土地徵收在議會往往引起很大爭議,為避免延誤校舍興建時程,就地重建是最省時省力快速的方案。 三、王議員錦德: 教育是百年大計,安全很重要,教育局對建築非專業,應成立專業監督單位,協助學校辦理校舍工程。安南區大江大海魚塭填土,台灣沒有管制填海造地建築興建時間,才會發生隨填隨建的情況,新加坡管制就很嚴格。土質問題是專業,我們交由專業處理,對於學校的改建或遷建,我都全力支持。 四、黃議員麗招: 土質未夯實即開挖,造成現在校舍安全困境。在土質鬆動的問題之下,要克服建築上的問題,以現在的工程技術應該沒有問題,以地方民代的立場,綜合學區家長及居民的意見,希望就地重建或在學校附近擇地新建,比較合適。 五、陳議員怡珍: 上次教育委員會蒞校會勘時,已經看到校舍傾斜拉扯問題嚴重,專業的問題由專業處理,要就地重建或遷校,須傾聽當地居民意見,不管是哪個方案,教育委員會都全力支持,經費編列及後續進度應儘速完成。 六、家長會長徐會長明賢: 感謝市長及各位長官撥冗蒞校,關心安慶校舍及師生安全。當初校地是魚塭剛填就蓋,家長們希望市政府能協助解決校舍問題,不要讓學生和家長害怕,能安心上課。建築上的問題我們請專家解決,校舍重建期望趕快執行。 七、梅花里蔡里長和豐: 安慶國小當初是蘇南成市長為和順國宅而建的海東分校,不料社區繁榮之後吸引外來就業人口,學生數急遽增加,一度成為安南區最大學校。安慶國小校地屬國宅用地無償撥用興蓋學校,產權屬國宅管理委員會,就地重建方案地方贊成。市長答應重建嘉惠師生功德無量,當然就地重建是最好的方案,對家長接送最方便,建築技術應可以克服土壤問題。 八、理想里鄭里長順: 本人看法與蔡里長相同,當初是蘇南成市長為促銷和順國宅而搶建。安慶國小是塭仔地現填現蓋,無做安全措施,中間有爛土,沒有打地樁,以致土壤液化危及校舍安全。遷校費用太高,可就地重建趕快執行,安定民心。剛剛校長提到要將大門移至同安路,我也贊成,現在大門口在安中路巷子裡不好找。 九、大安里黃里長豐榮: 地方上民意都支持在地重建,較省錢,不用徵地,遷校到他處對家長接送不方便。 玖、市長結論: 一、今天臺南市政府以具體行動宣示重建安慶國小校舍的決心。 二、本案就地重建即刻啟動。 三、安全問題輕忽不得,請學校提供就地重建簡單易懂的說帖,讓家長了解,以安定人心。 拾、散會:上午10時。
本會辦理情形:經議長核准函轉教育委員會議員知悉。
主計處: 本府主計處已於100年12月23日以府主歲字第1000985777號函將市議會審議101年度地方總預算案及地方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結果通知各機關學校,並請各機關學校依101年度總預算分配及執行原則辦理預算分配及執行。 財政處: 一、單位預算: (一)歲入預算已依議會決議刪減情形修正。 四、其他附帶決議: (一)各區公所:37區區公所歲入預算均已覈實編列。 教育局: 三、附帶決議: 1.新南國小案,除召開跨局處工程協調會,並依決議儘速完成協商。 2.影響工程施工因素排除後,儘速督促新南國小依工程契約要求承包商復工,儘速完工。 四、其他附帶決議: 1.101年1月9日會同地政、都發局,委託專業技師至安慶國小進行地質調查。 2.101年1月17日市長至安慶國小前往視察,指示就地重建,立即啟動。 3.安慶國小校舍耐震詳評及校舍重建規劃費簽核中。 文化局: 三.附帶決議 1.業於第6次臨時會(101年2月13日)向議會完成專案報告。 2.臺灣船100年12月30日於高雄外海進行航訓時主桅斷裂,基於安全與證據保全之考量暫停泊於高雄港,已依規定辦理海事報告,由於航政主管機關以組織調整為由不願積極處理,故本府擬籌組調查委員會,由船舶、工程、法律等方面之學者專家組成,釐清事故原因與責任歸屬,以維船東之權益。俟修復完成後著手航運計畫之撰擬。 3.依議決內容辦理。 補充說明:台江文化中心用地取得部分,預計於6月底完成全額撥付價購款。故有關台江文化中心新建工程發包預算,擬俟用地取得後再行辦理追加工程預算。 四.其他附帶決議 1.俟完成設計規劃案後始辦理工程預算追加。 2.市定古蹟檢討報告已彙整中,將於5月前作專案報告。 社會局: 1.已於100年11月16日召開專案說明會,向議員說明服務現況及未來因應策略。遊民的服務從全面思考的角度予以解決,從訪視、外展服務、短期安置、生活(職業)訓練至老病殘遊民安置,均於工作手冊中訂定工作流程,且依計畫執行。 2.有關101年軍教免稅配套措施,本府社會局已於100年12月21日以南市社兒字第1000960594號函請內政部兒童局釋示,惟尚未獲回覆。本案教育部、內政部業於101年3月15日會銜頒布教育部及內政部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本案併由本府教育局辦理。 交通局: 有關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附帶決議案,影響公共運輸政策推動確有執行上之困難,本府業以101年2月20日府交運字第1010127832號函請議會同意動支公共運輸處人事經費,交通局除拜訪議員溝通說明外,預定再向議會作專案報告公運處成立緣由與必要性,並請議員協助於第三次定期大會提案討論。 觀光旅遊局: 1.遵囑辦理,今(101)年度2月份收取溫泉取用費,並預計於102年度收取101年度溫泉取供事業使用費用。 2.遵囑辦理,並已編列相關維護費用及事務費用自行辦理經營管理。 工務局: 本案已陸續排定會勘期程並實地會勘,俟議會工務委員會完成現勘後,據以會勘結論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都市發展局: 依決議於下次編列預算前將相關資料送會。 民政局: 1.民政局及區公所遭刪減之預算,已依議會刪減情形修正完畢。 2.針對各區公所區長對外發言案,民政局已於100年11月份區長會議時,再次向37區區長重申,請其於參加公務會議或活動時,應秉持行政中立立場,本於行政倫理,謹言慎行,不論言行或穿著應以合宜方式為之,避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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