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 
連署人
許至椿、蔡育輝、Ingay Tali 穎艾達利、沈震東、黄肇輝、盧崑福、蔡筱薇 
案由
建請市府成立本市「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解決長年異味公害未能落實嚴查之弊害,給予市民健全稽查機制,徹底解決異味公害。 
說明
  1. 「異味汙染物」(根據環保署定義,係指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氣味之污染物。)最令民眾困擾,以113年統計,民眾陳情空氣汙染1219件、告發件數為6件、異味汙染7139件、告發件數113件,告發比例僅1.5%,亟待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時效,以有效回應民眾訴求。
  2. 建請市府成立本市「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試辦劃定民眾異味告發30分鐘/1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稽查之區域,尤其提高燃燒型異味公害的嚇阻效果,還給市民舒適的空氣品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31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196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成立「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解決長年異味公害未能落實嚴查之弊害,給予市民健全稽查機制,徹底解決異味公害」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鑑於異味來源眾多加上時間、濃度及風向等擴散影響,不易於第一時間有效追查出源頭,加上異味陳情案件諸多不確定性,故致告發比例較低。 二、為快速採樣及精準稽查,本府環保局利用現有公害陳情結合異味案件24小時報案中心,針對異味案件排序優先前往稽查,配合異味屢陳案件主動聯合稽查與深度查核、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快速採樣及檢測、專案稽查等多面向稽查與輔導,及高風險業者提高稽查頻率,輔以UAV及微感器等科學儀器,以提升效率及節省稽查人力負擔。 三、依113年異味陳情分析工廠異味陳情數以柳科最多,故以柳科為例,本府環保局113年7月成立「柳科稽查專案」,會同環管署、工研院至重溪國小架設OP-FTIR進行成份分析,篩選重點工廠進行聯合稽查及許可操作深度查核,截至114年3月,累計告發違規業者29家次,裁罰金額約新臺幣200萬元,並自4月起派駐10名人員進駐柳科,實施24小時輪班監控,以加強柳科異味管理。 四、另為提升異味污染物檢測量能可自主隨時出動稽查、採樣,達精準採樣及告發成效,本府環保局109年12月30日成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並已培訓114名合格嗅覺判定員,成立至114年3月已完成172件異味污染物採樣及檢測,不合格21件,總共裁罰270萬2,000元。 五、同時統計自114年3月12日貴會提案至114年3月底,本府環保局異味到場處理時間已較去年同期減少0.02天(約0.5小時),異味陳情告發比例已較去年同期增加0.3%,後續將持續精進檢視稽查成果。 六、貴席關心市政及相關環保議題,適時反映民情,併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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