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7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吳禹寰、余柷青、吳通龍 
案由
近年來本市高樓新建案快速增加,大型建築工程深開挖應建立完善監督機制,防範天坑出現造成損鄰等公安事件,請市府在工務局轄下成立建築管理處,專責控管本市關於建築物申請、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查報與拆除等業務之執行。 
說明
  1. 臺北市最近頻傳民間建築深開挖作業,造成重大損鄰及道路天坑事件,而臺中市高樓大型施工機具墜落造成捷運人員傷亡事故風波仍未平息,讓民眾感到憂心自己的居住地、每天路過的馬路是否安全。
  2. 近年來,臺南房地市場交易熱絡,建築案例快速增加且頻頻競飆高樓層數以增加獲利,所謂「深開挖」的建築工地現象相當普遍,依據工務局統計今年臺南市新建工程申報地下室開挖中多達29件,而臺南市區地帶屬於台江內海陸浮形成(海埔新生地),針對臺南特殊地形和房市熱潮,市府肩負建築安全與公共安全的任務責無旁貸,務必嚴格監督勘驗。
  3. 請市府須將臺北、臺中建築事故列為殷鑑,建立完善監督機制,除進行無預警查核與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單位臺南市土木技師公會協助勘查,對於新建工程發生損鄰情事時,於接獲申訴的第一時間應會同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建築師現場勘驗,有危及公共安全之虞者當場勒令停工。
  4. 此外,建議除嚴密及長期監控各大型建築工地外,有必要在工務局轄下成立建築管理處,專責控管本市關於建築物之建築執照申請、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公寓大廈管理、建築師管理、營造業管理、違章建築之查報及拆除等各項業務之執行。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1149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本府在工務局轄下成立建築管理處,專責控管本市關於建築物申請、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查報與拆除等業務」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府工務局增設建築管理處之提案,本市建築物之建築執照申請、施工管理、使用管理、公寓大廈管理、建築師管理、營造業管理、違章建築之查報與拆除等業務,現已由本府工務局建築管理科及使用管理科執掌相關業務,並有相關規範與程序執行,尚無權責未明以致無法管理之情形。因本案涉及組織規程、預算及人力物力考量,宜另行研議。 二、有關本市領有建造執照之新建建築工程,發生鄰損事件時,均依據「臺南市建築爭議事件處理及評審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該法包含開工前現況鑑定,損鄰後第三方公會鑑定,及爭議事件評審程序等,以保障受損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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