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連署人
蔡育輝、楊中成、謝舒凡、余柷青、蔡筱薇、朱正軒、沈震東、陳秋宏、周嘉韋、李宗翰、黄肇輝、林美燕、林冠維、曾之婕 
案由
建請市府提高社團活動誤餐費金額,將目前補助標準調高,以因應物價上漲,符合實際所需。 
說明
近年來物價上漲快速,建請市府提高社團活動誤餐費金額,俾利社團為社會服務及慈善活動或舉辦其他公益活動,以符合實際需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6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高社團活動誤餐費金額,將目前補助標準調高,以因應物價上漲,符合實際所需」案,敬答覆如下: 考量物價上漲,社會局現已依據「113年臺南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修正「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其中有關「叁、社區發展及人民團體」之三、補助基準(一)福利活動補助項目規定,已針對團體辦理福利活動申請補助餐費一項,修正餐點費為每人每餐以新臺幣一百元為上限,特殊節慶(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重陽節)宣導活動,得以桌餐每桌新臺幣四千元支應,本次修正並已於社會局網站(https://sab.tainan.gov.tw/)補助業務公告專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展社會福利服務相關補助公告頁面,公告周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