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3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5125616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本市「臺南市廚餘再利用處理設施促參案前期規劃暨專案管理服務計畫」總經費1,10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968萬元,市配合款132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600萬元(中央補助528萬元、市配合款72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5年7月21日環管廢字第115711698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1,100萬元整(中央補助968萬元,市配合款132萬元),採一次發包,分4年編列預算辦理,115年度10萬元、116年度590萬元、117年度250萬元及118年度250萬元,其中115及116年度600萬元,因未及納入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本案於115年7月21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計畫需於115年底前完成發包簽約,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