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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檢討新興地區社區營造地區景觀燈裝設與滾動式增加電費支出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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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社區營造係臺南市最引以為傲的成績,但現有水利局用地或其他局處用地,包括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產生許多行政模糊地帶,地區發展與社區營造已擴及許多河濱道路(永康區西勢新灣橋旁西勢中排一、西勢小給1-3線、鹽行河邊春夢、大灣中排),皆因社區營造成績卓越成為民眾散步休閒的好去處,所以有晚上照明需求,相對永康區公所路燈經費並無因照明需求增加而增加預算編列,造成區公所無力認養、施作與承擔電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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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請尤副秘書長及主計處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行政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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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檢討新興地區社區營造地區景觀燈裝設與滾動式增加電費支出之預算」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西勢中排一、西勢小給1-3線、鹽行河邊春夢、大灣中排之照明需求路段與權責釐清,經本府水利局邀集相關單位於112年9月7日會勘後,結論如下:
(一)西勢中排一:國民路(永明街至中山北路164巷)排水路係屬農田排水,且土地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所有,1K+490
2K+350有照明需求,惟該路段非防汛道路,且里長建議該處闢建停車場,李議員鎮國表示將提請府層協商決議移交由相關權責局處接管辦理。
(二)西勢小給1-3線:屬農田排水,尚不納入設置景觀燈之考量。
(三)鹽行河邊春夢:永康排水左岸0K+8001K+102防汛道路有照明需求,本府水利局已錄案辦理,經費概估132萬元。
(四)大灣中排:左岸防汛道路已設置太陽能景觀燈,經查目前係由本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廠商保固中。
二、本提案永康區公所表示無力認養、施作與承擔電費支出,爰本府水利局除了西勢小給1-3線之外,餘俟結論1之接管作業完成後,屆時將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協商會議並呈請尤副秘書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