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7/18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12082081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核定本府「112年度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項下計畫「曾文溪排水(5K+558)橋梁改建工程」經費新臺幣9,000萬元(中央補助款7,020萬元,市配合款1,98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需求經費500萬元(中央補助款390萬元,市配合款11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2年6月17日水六工字第1120104626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需使用之支出」與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為辦理「曾文溪排水(5K+558)橋梁改建工程」案,提報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2年度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項下計畫爭取經費補助,經核定總經費新臺幣9,000萬元(中央補助款7,020萬元,市配合款1,980萬元)。
  4. 本案總經費9,00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方式辦理,分3年編列:(一)112年度預算編列500萬元(中央補助款390萬元,市配合款110萬元)。(二)113年度預算編列4,000萬元(中央補助款3,120萬元,市配合款880萬元)。(三)114年度預算編列4,500萬元(中央補助款3,510萬元,市配合款990萬元)。
  5. 上開經費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需求經費500萬元,俟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6.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7月4日第6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7.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1-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8/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803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