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陳秋宏、李宗霖、沈家鳳、周嘉韋、黄肇輝、蔡筱薇、陳皇宇、蔡麗青、林依婷、謝舒凡 
案由
建請市府就新營體育場維修工程,採延後工期或調整维修項目之方式進行維修,俾利選手訓練,為臺南市爭光。 
說明
  1. 經查,臺南市體育總會水中運動蹼泳委員會目前正培訓8位現役亞洲盃選手,且有望在113年全中運比賽項目中奪牌。
  2. 惟新營地區所能訓練之場地僅存新營體育場游泳池又逢場館整修,此舉將中斷選手訓練,不利於比賽中之表現。
  3. 建請市府延後工期或調整維修項目,以利選手調整訓練節奏。
 
辦法
  1. 延後維修工程之排期,善用淡季期間(如:寒假期間)。
  2. 採分段維修方式,預留選手訓練空間。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4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就新營體育場維修工程,採延後工期或調整维修項目之方式進行維修,俾利選手訓練,為臺南市爭光。 」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為改善新營體育園區游泳池並兼顧選手訓練,於113年4月19日邀集相關單位協調後,考量選手訓練及逢暑假使用需求,預計於8月底再開始游泳池整修,另於施工期間由本府體育局協助安置選手至六甲國中移地訓練。 二、 新營體育園區游泳池整修案施作項目大致為泳池過濾系統更換、池畔鋪面改善、遮陽網更新、看臺油漆補強等工程,工期為180日曆天,預計於114年3月中旬完工。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