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4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秋宏、沈家鳳
- 連署人
- 林志展、蔡蘇秋金、謝舒凡、邱昭勝、蔡麗青、蔡筱薇、周嘉韋
- 案由
- 請發給台南市民取得職類技術士證後獎勵金。
- 說明
勞動部技術士證獎勵方案。
青年(15-29歲)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後,得申請證照獎勵金;其額度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二萬元。
(二)乙級:新臺幣一萬元。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五千元。
桃園市為未滿30歲之青年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1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0608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發給台南市民取得職類技術士證後獎勵金」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技術士技能檢定,勞動部已有補助特定對象報名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時,得申請補助資格審查費用、學科測試費用、術科測試費用等相關規定;基於預算資源及財政平衡等考量,且勞動部於 112 年 7 月 1 日開辦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自 112 年起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之青年,得申請證照獎勵金,獎勵金額度依甲級為新臺幣 2 萬元、乙級為新臺幣 1 萬元等,本府將配合中央獎勵政策,擴大各種宣導管道鼓勵民眾參訓及參與技術士檢定。 貴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
-
43號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