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2/24 
來文字號
府觀風字第115025877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交通部觀光署協助地方政府執行露營場輔導管理作業─115年度臺南市政府執行露營場輔導管理作業修正補助計畫」總經費95萬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5年2月4日觀景字第115090249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95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市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市115年2月11日第73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依觀光署核定補助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共12個月,為持續執行露營場輔導管理作業,需自115年1月起聘用人員辦理露營場申設、輔導及管理作業;因涉及執行人員薪資發放,爰有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之緊急性。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