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7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5125310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本市「116年度資源循環工作計畫」經費新臺幣2,6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990萬元,本市配合款63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5年7月31日環循會字第115611661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補助總經費新臺幣2,6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990萬元,本市配合款630萬元),惟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業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115年7月31日同意補助,計畫自116年1月1日起執行,惟相關經費尚未及納入本市116年度總預算。為利年度開始後不中斷推動資源回收宣導及多元回收管道維運,以提升資收物回收效能、暢通循環體系,爰有先行辦理墊付之必要;因計畫執行時程緊迫,爰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