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蔡淑惠、盧崑福、尤榮智、李鎮國、王家貞、洪玉鳳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就臺南市教師招考遴聘作業,應再適度修訂提高代課、代理老師考試之加分,讓具教育經驗之老師能有較佳的機會成為正式教師。
- 說明
一、教育工作須有經驗及高度熱忱,對學生較能有所助益。
二、本市每年都進行教師員額的控管,總控管人數達5、600人以上,尤其是幼教老師所控管比率遠超出教育部規定,甚多代理老師投入教育工作,年復一年,惟教育局調降控管率速度緩慢,致教師職缺有限,粥少僧多,令其權益缺乏保障,建議教育局能加速調降控管比率,並修訂提高代理代課教師甄試之年資加分,以鼓勵資深代理代課老師續留教育基層,作育英才。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3/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03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19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031935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就臺南市教師招考遴聘作業,應再適度修訂提高代課、代理老師考試之加分,讓具教育經驗之老師能有較佳的機會成為正式教師。」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教師甄試試務,並鼓勵資深代理代課老師續留本市服務,爰本市甄選簡章已針對「於本市擔任代理教師之年資」訂有合理範圍之代理年資加分機制,加分機制略述如下: (一)在本市同一學校服務累積每滿1年者,初試原始成績加1分。 (二)在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者,初試原始成績另再加1分。 (三)初試加分最高加給3分,並納入總成績計算。 二、承上,該加分機制已優於全國其他縣市,對本市之代理教師相對友善,倘再提高加分幅度,恐對其他考生有不公平之虞。
一、108年3月19日府教課(二)字第1080319354號函復。 二、本市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教師甄試試務,本市甄選簡章已訂有合理範圍之代理年資加分機制,該機制已優於全國其他縣市,對本市之代理教師相對友善,倘再提高加分幅度,恐對其他考生有不公平之虞。 三、本案經審議提案內容後維持現況並已函復說明。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