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蔡淑惠、盧崑福、尤榮智、李鎮國、王家貞、洪玉鳳 
案由
建請教育局就臺南市教師招考遴聘作業,應再適度修訂提高代課、代理老師考試之加分,讓具教育經驗之老師能有較佳的機會成為正式教師。 
說明

一、教育工作須有經驗及高度熱忱,對學生較能有所助益。

二、本市每年都進行教師員額的控管,總控管人數達5、600人以上,尤其是幼教老師所控管比率遠超出教育部規定,甚多代理老師投入教育工作,年復一年,惟教育局調降控管率速度緩慢,致教師職缺有限,粥少僧多,令其權益缺乏保障,建議教育局能加速調降控管比率,並修訂提高代理代課教師甄試之年資加分,以鼓勵資深代理代課老師續留教育基層,作育英才。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3/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1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0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19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031935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就臺南市教師招考遴聘作業,應再適度修訂提高代課、代理老師考試之加分,讓具教育經驗之老師能有較佳的機會成為正式教師。」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教師甄試試務,並鼓勵資深代理代課老師續留本市服務,爰本市甄選簡章已針對「於本市擔任代理教師之年資」訂有合理範圍之代理年資加分機制,加分機制略述如下: (一)在本市同一學校服務累積每滿1年者,初試原始成績加1分。 (二)在同一學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者,初試原始成績另再加1分。 (三)初試加分最高加給3分,並納入總成績計算。 二、承上,該加分機制已優於全國其他縣市,對本市之代理教師相對友善,倘再提高加分幅度,恐對其他考生有不公平之虞。

一、108年3月19日府教課(二)字第1080319354號函復。 二、本市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教師甄試試務,本市甄選簡章已訂有合理範圍之代理年資加分機制,該機制已優於全國其他縣市,對本市之代理教師相對友善,倘再提高加分幅度,恐對其他考生有不公平之虞。 三、本案經審議提案內容後維持現況並已函復說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