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連署人
- 邱莉莉、蔡旺詮
- 案由
- 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飲用乙案。
- 說明
1、本案市府經發局於106年1月10日函請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卓處,經該處函復表示:旨案工程經費概估新台幣534萬3,000元,具接水證件申請戶數共5戶,每戶成本約107萬元,提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改善計畫」評比作業,未經核定。
2、由於本案每戶工程成本逾60萬元,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之納辦規定。
3、本案目前具接水證件申請戶數已增至10戶,每戶工程成本降至約54萬元,已符合每戶工程成本不逾60萬元的規定,建請市府經發局於107年度提報水利署「107年度無自來水改善計畫」評比作業。
4、建請市府經發局研議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2/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8633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12.12府經能字第1061301363號函復: 一、本府就「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案經台水公司丈量預估埋設輸水管線長度1,300公尺,總工程經費約新臺幣558萬元,戶數5戶,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105年11月25日台水六工字第1050054573號函將本案陳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自來水延管工程評比,經審核本案每戶成本116萬6,000元,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遭摒除不予核定。 (二)本府經發局於106年6月27日辦理會勘,請當地里長協助本案沿線居民取得相關接用水電證明,增加接水戶數,經里長提供接水戶數10戶,惟台水公司檢核相關戶數資料後,符合接水資格之戶數7戶,每戶成本79萬7,000元,仍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 二、本案除須再增加接水戶數,以降低每戶工程成本於60萬元以下順利成案,俾利水利署評比獲經費補助外,另將建議中央放寬每戶工程成本新臺幣60萬元門檻以內才能參與評比之規定。 三、承蒙貴會對於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用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一、106年11月22日府經能字第1061223096號函復。 二、本案經台水公司丈量預估埋設輸水管線長度1,300公尺,總工程經費約新臺幣534萬3,000元,戶數5戶,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105年11月25日台水六工字第1050054573號函將本案陳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自來水延管工程評比。 三、106年9月18日服務處來電表示,當地里長增加提報沿線接水戶數5戶,本案戶數共計10戶,惟台水公司檢核相關戶數資料後,符合接水資格之戶數7戶,每戶成本79萬7,000元,仍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 四、本案仍面臨需再挹注更多經費,降低每戶成本至核定門檻(每戶成本40萬元),期使能儘速施作本案自來水延管工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