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邱莉莉、蔡旺詮 
案由
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飲用乙案。 
說明

1、本案市府經發局於106年1月10日函請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卓處,經該處函復表示:旨案工程經費概估新台幣534萬3,000元,具接水證件申請戶數共5戶,每戶成本約107萬元,提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改善計畫」評比作業,未經核定。

2、由於本案每戶工程成本逾60萬元,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之納辦規定。

3、本案目前具接水證件申請戶數已增至10戶,每戶工程成本降至約54萬元,已符合每戶工程成本不逾60萬元的規定,建請市府經發局於107年度提報水利署「107年度無自來水改善計畫」評比作業。

4、建請市府經發局研議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863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12.12府經能字第1061301363號函復: 一、本府就「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案經台水公司丈量預估埋設輸水管線長度1,300公尺,總工程經費約新臺幣558萬元,戶數5戶,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105年11月25日台水六工字第1050054573號函將本案陳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自來水延管工程評比,經審核本案每戶成本116萬6,000元,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遭摒除不予核定。 (二)本府經發局於106年6月27日辦理會勘,請當地里長協助本案沿線居民取得相關接用水電證明,增加接水戶數,經里長提供接水戶數10戶,惟台水公司檢核相關戶數資料後,符合接水資格之戶數7戶,每戶成本79萬7,000元,仍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 二、本案除須再增加接水戶數,以降低每戶工程成本於60萬元以下順利成案,俾利水利署評比獲經費補助外,另將建議中央放寬每戶工程成本新臺幣60萬元門檻以內才能參與評比之規定。 三、承蒙貴會對於左鎮區二寮里柑仔園社區無自來水可用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一、106年11月22日府經能字第1061223096號函復。 二、本案經台水公司丈量預估埋設輸水管線長度1,300公尺,總工程經費約新臺幣534萬3,000元,戶數5戶,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105年11月25日台水六工字第1050054573號函將本案陳報水利署106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自來水延管工程評比。 三、106年9月18日服務處來電表示,當地里長增加提報沿線接水戶數5戶,本案戶數共計10戶,惟台水公司檢核相關戶數資料後,符合接水資格之戶數7戶,每戶成本79萬7,000元,仍不符水利署管考要點納辦規定(每戶成本60萬元)。 四、本案仍面臨需再挹注更多經費,降低每戶成本至核定門檻(每戶成本40萬元),期使能儘速施作本案自來水延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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