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 
連署人
李宗翰、李鎮國、林易瑩、沈震東、許又仁、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請市府於新營交通台圓環設立解說牌,讓年輕一代了解該處歷史背景及時代意義。 
說明

一、新營於日治時期經總督府規劃因緣巧合成為南北必經之地,其中以延平路、復興路、中山路交通匯集點,商店與市集人潮終日不歇,因而設置交通指揮哨,並在第一市場前設置駐守亭,民眾俗稱交通台。

二、時代變遷,交通台也多次整修早已不復往日風貌,但該處仍是新營繁華地帶,也是新營人擁有美好回憶之處,確有必要增設解說牌,讓年輕一代了解歷史風華。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7861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9月30日1080008855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年9月30日府民自字第1081141187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於新營交通台圓環設立解說牌,讓年輕一代了解該處歷史背景及時代意義」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於 108 年 9 月 2 日南市民自字第 1081030578 號函請新營區公所邀集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二、新營區公所於 108 年 9 月 18 日邀集本局、文化局、沈家鳳議員服務處、新營區永平里辦公處、民權里辦公處、區公所工務課、民政及人文課等相關單位共同開會研商,會議決議如下: (一)請設計公司綜合各與會單位意見,妥善規劃相關經費預算案。 (二)本案俟經費規劃完成後再向工務局申請專案經費。 (三)防護墩及平台綠美化請工務課及設計公司研商討論。 (四)交通桿未設置路燈一案,請轉知交通局參考辦理。 (五)告示牌設置方式將參考參與式預算案方式進行,考量讓民眾投票決定的可能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