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之婕
- 案由
- 建請將東區崇明路、原臺南榮譽國民之家舊址,所規劃之「停28」基地區域,興建多功能大樓,並納入立體停車場、東區運動中心、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中心同時進駐,以利便民。
- 說明
- 原榮家遷移後舊址,交通局分配到「停28」區域,地坪4,605平方公尺,開發總樓板面積35,000平方公尺(10,578坪),多功能放寬比例可至45%,興建多功能大樓可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 交通局目前規劃可畫設停車格位汽車450席、機車500席、商場、國民運動中心場館、機關辦公廳舍、及社教設施等公共服務樓層空間。
- 經與都發局、地政局、交通局及體育局研議後會勘,認為興建多功能大樓為最合宜方式。
- 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中心可同時納入,以符合便民作為。
- 請儘速規劃辦理。
- 辦法
如說明。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8/20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8/2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8/2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746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將東區崇明路、原臺南榮譽國民之家舊址,所規劃之「停28」基地區域,興建多功能大樓,並納入立體停車場、東區運動中心、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心同時進駐,以利便民。」案,敬答覆如下: 一、配合東區機35機關用地﹙原臺南榮民之家﹚公辦市地重劃,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配合市地重劃完成及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原有土地將劃設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並交付由本府交通局接管。 二、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停車場用地多目標使用項目得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及辦公室、集會場所等,經本市東區區公所、府東戶政事務所及體育局業已提報辦公廳舍、里民活動中心及全民運動館空間需求,依據各單位需求面積及法規規定,初步規劃以地上7層地下1層之立體多目標停車場與聯合辦公大樓,可增設370席小客車與430席機車停車空間。 三、旨揭土地業已完成都市計畫審定作業,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基本設計作業,本府交通局將配合重劃作業及土地位置確認後,賡續辦理規劃設計並同步評估多目標使用樓地板面積放寬之可行性,後續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央經費編列與審議情形,積極向中央爭取立體多目標停車場闢建之經費補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