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之婕 
連署人
周麗津、蔡宗豪、陳怡珍、李中岑、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偉智 
案由
建請將東區崇明路、原臺南榮譽國民之家舊址,所規劃之「停28」基地區域,興建多功能大樓,並納入立體停車場、東區運動中心、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中心同時進駐,以利便民。 
說明
  1. 原榮家遷移後舊址,交通局分配到「停28」區域,地坪4,605平方公尺,開發總樓板面積35,000平方公尺(10,578坪),多功能放寬比例可至45%,興建多功能大樓可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2. 交通局目前規劃可畫設停車格位汽車450席、機車500席、商場、國民運動中心場館、機關辦公廳舍、及社教設施等公共服務樓層空間。
  3. 經與都發局、地政局、交通局及體育局研議後會勘,認為興建多功能大樓為最合宜方式。
  4. 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中心可同時納入,以符合便民作為。
  5. 請儘速規劃辦理。
 
辦法
如說明。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746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將東區崇明路、原臺南榮譽國民之家舊址,所規劃之「停28」基地區域,興建多功能大樓,並納入立體停車場、東區運動中心、東區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及忠孝里活動心同時進駐,以利便民。」案,敬答覆如下: 一、配合東區機35機關用地﹙原臺南榮民之家﹚公辦市地重劃,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配合市地重劃完成及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原有土地將劃設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並交付由本府交通局接管。 二、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停車場用地多目標使用項目得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及辦公室、集會場所等,經本市東區區公所、府東戶政事務所及體育局業已提報辦公廳舍、里民活動中心及全民運動館空間需求,依據各單位需求面積及法規規定,初步規劃以地上7層地下1層之立體多目標停車場與聯合辦公大樓,可增設370席小客車與430席機車停車空間。 三、旨揭土地業已完成都市計畫審定作業,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基本設計作業,本府交通局將配合重劃作業及土地位置確認後,賡續辦理規劃設計並同步評估多目標使用樓地板面積放寬之可行性,後續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中央經費編列與審議情形,積極向中央爭取立體多目標停車場闢建之經費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