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5/19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2065264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補助「111年度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績效考核團體獎勵金運用計畫」一案,經費新臺幣10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4月26日環署基字第112104376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10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惟因核定日期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且符合上開要點規定,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5月16日第59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於112年4月26日經環保署核定,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因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112年度總預算,建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程序,俾利後續作業流程順暢。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並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一讀日期
2023/06/0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56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