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陳秋宏、呂維胤 
連署人
蔡筱薇、郭鴻儀 
案由
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 
說明

一、目前各校工友遇缺不補,2019年教育替代役服務期滿後,學校維護安全的人力將降至最低點,雖由市府編制每校保全一人,但校地寬廣,開放時間長,校安恐易出現漏洞,應予以正視。

二、應採「因校制宜」方式,分析各校安全和校安管理等問題後,再由市府挹注資源,對症下藥。

 
辦法
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強化校安。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1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09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31日府教秘字第109091694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升校園安全,本府教育局自107年下半年起,補助無臨時駐衛警之學校,每校1名校園安全及維護保全人力,每日工作8小時,保全人力每日工作起訖時間得由學校視實際需要與保全公司協定之,爰保全人力部分擬先維持現行作法,給予雙方彈性調整空間。 二、有關校園警示設備部分,105至109年度業核定428校次辦理校園強化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建置與維護,總經費逾6,452萬元,未來學校如有新裝設及改善設備之需求,本局將評估急迫性,研議適切補助方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