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沈家鳳、陳秋宏、呂維胤
- 連署人
- 蔡筱薇、郭鴻儀
- 案由
- 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
- 說明
一、目前各校工友遇缺不補,2019年教育替代役服務期滿後,學校維護安全的人力將降至最低點,雖由市府編制每校保全一人,但校地寬廣,開放時間長,校安恐易出現漏洞,應予以正視。
二、應採「因校制宜」方式,分析各校安全和校安管理等問題後,再由市府挹注資源,對症下藥。
- 辦法
- 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強化校安。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09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7月31日府教秘字第109091694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議教育局應編列校園保全及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的建置經費與維護預算」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升校園安全,本府教育局自107年下半年起,補助無臨時駐衛警之學校,每校1名校園安全及維護保全人力,每日工作8小時,保全人力每日工作起訖時間得由學校視實際需要與保全公司協定之,爰保全人力部分擬先維持現行作法,給予雙方彈性調整空間。 二、有關校園警示設備部分,105至109年度業核定428校次辦理校園強化警示設備(監視系統、警示鈴等)建置與維護,總經費逾6,452萬元,未來學校如有新裝設及改善設備之需求,本局將評估急迫性,研議適切補助方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