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周麗津、林美燕、林燕祝、陳怡珍、余柷青、曾之婕、黃麗招、王家貞、蔡淑惠
- 連署人
- 王宣貿、蔡宗豪、邱昭勝、李中岑、陳秋萍、鄭佳欣、Ingay Tali 穎艾達利、吳禹寰、杜素吟、周奕齊、林冠維、郭鴻儀、尤榮智、方一峰
- 案由
- 修正「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條文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為順應國內外性別平等、性別平權潮流及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同時締造議會友善問政環境,放寬議員為就近照護零至六歲子女,得於開會時將其攜入會場至議員座位並負看管之責。
- 爰修正第七十一條第二項增列但書。
- 檢附「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後條文。
- 辦法
- 經大會決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 一讀日期
- 2023/04/27
- 一讀審議結果
- 第4屆第1次定期會第1次會(112年4月27日)大會決議:大會通過會務 1、2 號案併案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說明: 一、會務 1、2 號案同為修正本會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條文,爰併案處理。 二、會務 1 提案人蔡育輝議員說明本案連署人實際上均為提案人,因限於法規規定,必須有 12 人以上之連署,爰將部分議員列為連署人。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6/07
- 大會決議
- 一、會務1、2、3、6號案,均予撤銷。 二、鑒於本會缺乏育兒親子空間,請各政黨黨團可推派代表討論,於一週內研議建置友善環境。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