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9/03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14121909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增加核定「永康區三村國小人行道改善工程」及「臺南市海佃國民小學通學步道改善工程」2案補助經費新臺幣332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72萬7,000元,市配合款59萬9,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114年8月8日國署南道一字第1140020701號函及114年8月11日國署南道一字第114002090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旨揭2案經規劃設計後依實際需求向國土管理署申請增加經費,獲該署同意增加補助332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72萬7,000元,市配合款59萬9,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8月26日第7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屬行政院重大政策,涉及國民用路安全及權益,2案設計成果均已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審核通過,待墊付程序完成後即可續辦工程發包作業。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4-6定工務市提3.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