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奕齊、陳怡珍、許又仁、郭鴻儀、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蔡育輝、陳碧玉、李中岑、蔡淑惠、周麗津 
案由
為確保本市校園內遊戲場(具)正常使用暨學童遊憩安全,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常態編列並爭取週期性維護、修繕、汰換經費。 
說明

一、按中央衛福部訂有《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另對兒童遊戲場設施訂有「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國家標準(CNS12642)」、「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國家標準(CNS12643)」、「遊戲場用攀爬網及安全網/格網之設計、製造、安裝及測試國家標準(CNS15912)」、「軟質封閉式遊戲設備國家標準(CNS15913)」、等相關標準規定,及適法之檢驗機構開具之合格檢驗報告,始得為完工驗收,以保障孩童於校園遊戲設施之使用(含無障礙使用)安全無虞。

二、惟按各設施構建及材質特性固有使用年限範圍(地墊普為3年、設施普為3~5年)恐因老化/劣化。

三、雖教育局業向中央爭取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之「公立國小兒童遊戲場改善計畫(109年度~111年度)」,惟按本市學校數量、遊具與場地現狀、因使用年限需修繕或汰換之實況等,倘無長期性、週期性並常態性之經費支應,按需求與規劃分批進行修繕汰換,則對是項設備之維管、校園孩童安全勢必滋生嚴重影響。

四、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常態編列並爭取週期性維護、修繕、汰換經費,以確保本市校園內遊戲場(具)正常使用暨學童遊憩安全。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8/2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9/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9/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9/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818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0月5日府教永字第109120567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為確保本市校園內遊戲場(具)正常使用暨學童遊憩安全,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常態編列並爭取週期性維護、修繕、汰換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使校園內兒童遊戲場符合「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規定,以確保兒童遊戲安全,本府教育局自108年起編列預算,進行公立國民小學及專設幼兒園之兒童遊戲場檢驗、拆除及改善。 二、本府於109年4月16日偕同本市立法委員拜會教育部長,積極爭取改善經費,並於109年7月20日獲得補助。藉由教育部經費挹注,本市預計可於111年底前完成全市公立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場改善,已大幅減輕學校經費負擔。 三、鑒於兒童遊戲設施設備及鋪面老化情形,為確保校園內遊戲場正常使用,本府教育局於109年8月4日召開「公立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場改善計畫」說明會時,請學校考量學生遊戲需求及維護管理能量,申請合適的設施設備數量,並選用易於維護保養之材質及工法,例如:鋪面可斟酌鬆填材質,以延長兒童遊戲場使用年限,減輕學校後續維護管理壓力。 四、此外,本府會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週期性汰換;至於個案學校零星修繕需求事宜,亦會督導學校於學校賸餘基金中,優先編列經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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