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郭鴻儀、趙昆原、盧崑福、蔡蘇秋金 
案由
爭取儘快完善再生水交換之規則,以利未來中小型企業方便交換。 
說明
此次再生水交換由奇美與台積電兩大廠進行,請水利局研議相關交換措施、法規、誘因政策等。以利未來廠商之交換,可以完美複製這次的成功經驗。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5/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0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555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8月31日府水污工字第1101043635號函復: 一、仁德再生水交換案例,市府已分別與奇美公司辦理用水契約條文確認,亦同步與台積電公司辦理再生水使用量交換契約條文確認,針對奇美與台積電公司,有關交換條件、雙方權利義務及再生水使用費用攤提費用已達成初步共識,透過市府之媒合,協助各方簽訂相關用水契約律定彼此之權利義務,以確保各方之權益。 二、若將來有中小企業廠商也因環評等原因需使用再生水,並有意願使用相同的水源交換模式,市府將參考本案交換模式進行媒合,協助各方簽訂相關用水契約律定彼此之權利義務,以確保各方之權益。 三、未來如要有利水源交換推動,對於用水端及交換端應於法規面有相關優惠措施,本府將提供本案經驗請經濟部水利署於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法規檢討研議,針對換水方案明訂優惠措施,再由地方市府配合積極推廣執行,將有助於提高後續其他計畫交換之誘因。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