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余柷青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開放學校活動中心及運動館,讓民眾申請使用,使校園與社區做連結。
- 說明
現市民極為重視運動休閒空間與時間,帶動相關空間、品質改善之需求,故能充分利用學校運動館,好讓社區能做連結善用空間,提昇市民生活品質。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2/1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2/1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087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開放學校活動中心及運動館,讓民眾申請使用,使校園與社區做連結。」案,敬答覆如下: 一、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本府教育局已於 111年 11月 7 日南市教秘字第 1111451587 號函知各校,在符合校園安全管理原則下,本市所屬高中以下校園場地借用應依本市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開放高、國中及國小室內與室外場地(含活動中心、體育館等)供社區民眾申請使用。 二、依據前開辦法,校園場地管理機關為學校,且校園場地在不影響學生上課、教學及校園安全管理之原則下,各級學校可對外開放使用,有需求民眾可逕洽學校申請使用學校活動中心及運動館。後續校園場地開放與管理規範仍將持續視疫情發展配合調整。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