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1/02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153559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109年度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核定本市補助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計畫(社會救助類)共3案,經費增撥中央補助款108萬5,000元、市配合款19萬5,000元,經費共計新臺幣12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29日衛部救字第10813701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中央補助經費新臺幣262萬元,所需市配合款新臺幣34萬元。其中已納入109年度預算編列新臺幣168萬元(中央補助153萬5,000元、市配合款14萬5,000元),餘新臺幣128萬元整(中央補助108萬5,000元、市配合款19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2月10日第41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1/0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1/1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1/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1/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068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