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5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宗豪 
連署人
李中岑、陳怡珍、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規劃於重要交通節點設置臺南市農漁牧產品行銷據點,促進臺南產品販售行銷、提供往來遊客消費便利之友善環境。 
說明
  1. 按臺南市農漁畜牧業有大量優質產品(含再製與加工品),各類旬期盛產品向為國內外來客好評、亦為臺南遊子遠行之思鄉連結。
  2. 來客於臺南觀光旅遊間固可任意採買所需產品,惟於行程間攜行多所不便,尤以餐食或需保冷鮮食、不耐碰撞或不便攜行之蔬果等。若能於臨別前於交通站點購備,或可便利、完整、甚而刺激其消費需求。
  3. 查臺南現有高鐵站1處、台鐵一等站2處(臺南站、新營站)、臺南航空站1處、安平港、客運轉運站若干、國道休息站5處(新營、仁德、東山、新化、關廟),均為商旅人流重要交通節點。倘於前揭節點皆能布設臺南市農漁畜牧產品銷售推廣據點,提供本市品質信譽嚴選當旬品,信對本市物產行銷有所助益。
  4. 上開站點雖部分非屬臺南市直接管轄,則或透由行政合作協力、或可於站區緊鄰處或空間,以店面或市集攤位之形式規劃進行,尤需善用例假或連假客流旺期,俾利產品推廣銷售、服務客群之便。
  5. 除於前揭節點設置商販據點外,亦應提供臺南農特產品銷售資訊,俾供來客造訪臺南時購物參考,以利渠等於臺南行旅間所需。
  6. 另為便利較大宗或有特殊運輸(如冷藏)需求之旅客購物,於前述銷售據點設置時,可結合運輸業收發貨服務,友善提供購物者需求、提高採買慾望。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510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於重要交通節點設置臺南市農漁牧產品行銷據點,促進臺南產品販售行銷、提供往來遊客消費便利之友善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農業局將評估分析適當、人流大之交通樞紐之場域,並規劃辦理農特產品展售假日市集及推廣促銷活動,透過交通節點人流,觀光客推廣行銷本市農漁特產品及加工品,並提供購買資訊,促進臺南優質產品販售行銷、提供往來遊客消費便利之友善環境。 二、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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