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案由
請市府積極規劃豐富敬老卡之內容及適用範圍。 
說明
  1. 年滿65歲時之「敬老卡」支援各縣市大眾運輸,並可享受半價優惠,搭乘本市公車則是免費優待。
  2. 然六都敬老卡福利已產生大幅度的變動和提升,主要包含增加每個月點數、擴大臺鐵與計程車補助金額,並首度開放折抵醫療掛號費、運動、泡湯等據點,惟相形之下,本市之敬老卡內容及福利為最貧瘠。
  3. 各縣市敬老卡每月點數發放:臺北市1,200點、新北市1,000點、桃園市800點、臺中市600點、臺南市500點、高雄市700點。各市在使用範圍上亦有不同規劃,臺北市可用於藥局、就醫及博物館免費入場;新北市提供公有停車場前30分鐘免費及運動中心公益時段免費;桃園市可用於醫療及交通扣點;臺中市則可於藥局、醫療及交通使用,並享有圖書館免費資源。此外,多數縣市除公車外,亦開放特約計程車車資以敬老卡扣抵,惟本市目前僅限公車及小黃公車使用,未開放一般計程車,致使敬老卡整體福利及適用範圍相較其他縣市明顯不足,亟待檢討與改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2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府積極規劃豐富敬老卡之內容及適用範圍」案,敬答覆如下: 一、目前本市長者持敬老社福卡搭乘公共交通運具,其使用範圍及優惠為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本市公車(含小黃公車),搭乘外縣市公車、捷運(含輕軌)及臺鐵,享半價優惠,針對特殊需求長者,有提供復康巴士及長照交通接送等補助措施,以全方位照顧長者乘車服務。 二、本市114年度社福卡執行補助乘車經費共計新臺幣7,120萬1,965元整。 (一)公車(含小黃公車)計新臺幣5,886萬1,010元整。 (二)外縣市捷運(含輕軌)計新臺幣1,234萬955元整。 三、有關本市敬老卡改採點數制結合計程車補助等其他各項多元應用,經初步評估,相關系統建置經費約需新臺幣1,844萬6,310元。 四、另倘116年推估臺南市老年人口數40萬8,000人計算,若敬老卡使用率達8成,並以每人每月補助100點推估,年度所需經費約為新臺幣3億9,168萬元;若以每人每月補助600點推估,年度所需經費約為新臺幣23億5,008萬元。爰此,本府將通盤考量整體財政狀況,審慎衡酌公共建設與新增福利措施間之資源配置與平衡,秉持最大公共利益原則,於有限資源下優先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等弱勢族群對象,循序擬定相關措施,讓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照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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