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7/13 
來文字號
府工新二字第11108751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補助辦理「左鎮區左鎮橋改建工程」,經費新臺幣2,651萬9,000元(中央補助款1,541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1,110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經濟部水利署109年2月13日經水河字第10953033710號函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11年7月1日水六工字第1115305849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左鎮區左鎮橋改建工程」原核定經費新臺幣9,500萬元(中央補助款為5,500萬元,地方配合款為4,000萬元),採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08年度編列10萬元、109年度編列2000萬元、110年度編列6,500萬元、111年度編列990萬元。
  4. 現中央同意核列總經費為1億2,151萬8,142元(中央補助款修正為7,041萬1,083元、地方配合款為5,110萬7,059元)共增加2,651萬8,142元(中央補助款增加1,541萬1,083元、地方配合款增加1,110萬7,059元),為利預算墊付相關作業,擬墊付中央款新臺幣1,541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1,110萬8,000元,合計墊付新臺幣2,651萬9,000元。因前開增加之經費未及納入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墊付2,651萬9,000元。
  5.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7月12日第550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2-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2/07/2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8/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8/3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9/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1001034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