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3/07 
來文字號
府經能字第105022077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核定本市104年度「縣市創意節電競賽活動計畫」經費新臺幣900萬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本(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月25日主預經字第1050050265B號函暨經濟部105年1月18日經授能字第105050011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府參與經濟部104年度「縣市創意節電競賽活動計畫」,榮獲縣市創意銅獎、產業永續創意獎及民眾參與創意獎等3獎項,共獲頒獎金合計新臺幣900萬元。

(2)本案獎金之相關收支須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相關規定,編列年度預算辦理,並檢具納入預算證明函請財政部撥款,不得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實際執行如有賸餘,應將款項繳回中央,不得逕行移作他用。

四、因本案經費用於推動本(105)年度節電相關計畫執行在即,請准予核定經費新臺幣900萬元先行辦理墊付,俟本(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05年2月24日第240次市政會議審核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3/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4/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901號 
執行情形
一、經濟部105年1月18日經授能字第10505001170號函暨臺南市議會105年4月6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1901號函同意撥付及墊付在案。 二、「104年度縣市創意節電競賽獎勵金900萬元」,該獎勵金業由民政局、環保局及經發局,持續推動節電計畫相關作業及節電推廣活動。 三、為強化民眾節電意識,運用上開獎勵金結合校園「創意節電產學合作、商業協會「推動服務業節電措施」及NGO團體「節電效益分析」之參與,協助本府辦理節電相關業務推動,並引導民眾提升節約能源習慣,使節電效益更為持續性及量化呈現,以擴大節電改善成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