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9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尤榮智
- 連署人
- 李文俊、方一峰、王家貞
- 案由
- 請儘速完成官田區二鎮里官田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市地重劃方式)解除該計畫禁建,以利地方發展。
- 說明
1.請於完成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細部計畫後,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市地重劃解除禁建問題。
2.請市府重劃主管審核通過者,儘速辦理市地重劃。
- 辦法
- 請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優先納入分區開發或全區開發。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3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5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5402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22日府地劃字第1090860111號函復摘要如下: 二、依據內政部103年10月17日內授營都字第1030812157號函解 釋令,要旨為「都市計畫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案件處理原則」,其摘要說明如下: (一)細部計畫經地方政府都委會(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後,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市地重劃計畫書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二)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請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 三、查「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再公展變更編號第7-1
7-3、7-57-7及8案計畫內容,主要計畫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分別於107年11月27日第935次會議及109年1月14日第961次會議審定在案,會議紀錄於109年2月15日送達本府,而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亦經本府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3月6日第86次會議審定。 四、次查本案都市計畫之市地重劃內容,主要分為A、B兩開發單元,其開發順序將視地區發展潛力、人口成長情形與建地需求量、財務計畫及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另行評估之,並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規定辦理,而A、B二開發單元之共同負擔情形,如下述: (一)A開發單元: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為32.65%、費用負擔比率為22.12%,市地重劃之平均負擔比率為54.77%。 (二)B開發單元: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率為31.76%、費用負擔比率為23.24%,市地重劃之平均負擔比率為55%。 五、綜上,本案A、B兩開發單元其市地重劃之平均負擔比率,均超過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第3項所規定45%之限制,爰本府於辦理市地重劃開發作業前,除評估地區發展、人口成長與建地需求量等情形外,將徵求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後,方可推動本案都市計畫之市地重劃。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24日府都規字第1090868091號函復: 一、官田二鎮重劃區係於89年發布實施變更官田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時劃設,附帶條件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本府業於本次「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重新檢討,修正重劃範圍及規劃內容。 二、修正後方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11月27日第935次會議及109年1月14日第961次會議審決通過,另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3月6日第86次會審決通過,依附帶條件規定須俟市地重劃計劃書審核通過後再行辦理都市計畫書圖核定及發布實施。 三、有關本案業於109年3月27日南市都規字第1090389850號函請地政局辦理後續市地重劃作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