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26
- 來文字號
- 府工使二字第1050538611號函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核定本市「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第1次經費新台幣1億1,052萬3,000元整乙案(全部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5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5080064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府「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第1次獲內政部核定補助拆除45棟危險建築物合計經費新台幣1億1,052萬3,000元(全部中央補助)。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市提14-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38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