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5/26 
來文字號
府工使二字第1050538611號函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第1次經費新台幣1億1,052萬3,000元整乙案(全部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5月11日台內營字第105080064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府「0206震災補助危險建築物拆除計畫」第1次獲內政部核定補助拆除45棟危險建築物合計經費新台幣1億1,052萬3,000元(全部中央補助)。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4-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38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