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蔡淑惠、李鎮國、張世賢、李中岑、王家貞、尤榮智、李文俊、曾培雅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將因時空變遷不再開發及政府無力辦理徵收的公設地專案檢討、分期解編、還地於民。 
說明

一、根據了解,目前全市共有1850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數十年來等不到政府徵收開發,嚴重影響地主的權益。

二、數十年前都市計畫法所劃定的公園、機關、市場用地,不乏因時空變遷,法令和實際公設使用狀况已有不合時宜之情形,應儘速專案檢討、還地於民。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5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7 
發文字號
南議 工務字第 108000390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13日府都綜字第108055264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將因時空變遷不再開發及政府無力辦理徵收的公設地專案檢討、分期解編、還地於民 」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是現階段市府施政重點,目前刻透過各計畫區定期性通盤檢討與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規劃辦理專案通盤檢討,維護民眾權益。 二、在內政部補助市府辦理公設保留地全面檢討專案中,營建署已於107年底審查通過本市所提公共設施檢討規劃構想,目前正全面清查研擬草案階段;後續將分階段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公開展覽作業,並將提交各級都委會予以參考審議,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旨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三、承蒙貴會對於地方發展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