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連署人
郭鴻儀、黃麗招、李鎮國、李文俊、張世賢 
案由
建請市府於臺南市市長盃語文競賽結束後,提供午餐給參賽學生及族語老師。 
說明
每次市長盃語文競賽結束時間是中午12點,是否可請主辦單位準備便當給參賽學生及族語老師,有的學校還會要求族語老師準備便當給參賽學生,造成族語老師不便。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4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臺南市市長盃語文競賽結束後,提供午餐給參賽學生及族語老師」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教育局辦理之市長盃語文競賽,考量參賽學生出場競賽時間不一,教育局業透過公文函知各校給予學生及陪同指導教師競賽期間逾餐時間之必要協助。 二、另將於競賽領隊會議及相關大型會議再次提醒各校配合辦理,並列為領隊會議注意事項中,以保障參賽學生及族語老師參賽需求。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