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林宜瑾、李宗翰、蔡蘇秋金、郭鴻儀 
案由
建請市政府正視公務體系「職場霸凌」問題,積極宣導相關局處各級同仁,並對專責人員、申訴窗口宣導正確程序與防制作法。 
說明

一、請市政府重視公務體系「職場霸凌」問題,相關霸凌情事迭有發生,或可能在基層即遭到掩蓋消失,或大事化小、扭曲成「誤會」、「誤解」、「溝通問題」等而淡化處理,甚或在基層官官相護,毫無改正作為,下情永遠無法上達,也避免持續惡化而肇生司法案件,甚至發生遺憾事件。

二、請市政府人事處應積極宣導防制職場霸凌說明,提供市府職場霸凌諮詢、設置市府申訴管道專責窗口、電話及信箱等。

三、並請市政府積極督導專責局處、專責人員,比照性平審議委員會,儘速設置職場霸凌申訴委員會,聘請府內或府外專業人士,協同端正職場風氣,並輔導府內專責人員正確受理、處理程序與作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261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6月14日108000585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4日府人考字第1080676759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正視公務體系『職場霸凌』問題,積極宣導相關局處各級同仁,並對專責人員、申訴窗口宣導正確程序與防制作法」一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向來致力於健康友善職場環境之建構,避免同仁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安心投入工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亦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函送「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提供各機關參考。 2、本府將配合人事行政總處,擬定內部相關管理作業及申訴受理流程,並結合EAP及員工關懷機制反霸凌行為之相關規範,強化同仁對霸凌行為的認識與覺知,並請各機關廣為宣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