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 
連署人
蔡筱薇、李宗霖、王宣貿、蔡麗青、謝舒凡、李宗翰 
案由
建請財稅局審慎評估星鑽地區開發規劃與星鑽段2411地號及地政局星鑽段2410地號共同開發之可行性。 
說明
星鑽地區在109年區段徵收完畢,附近民眾十分期待能夠有當初開發案宣傳的重新賦予都市新活力,創造地區發展特色,以提高都市土地利用價值,帶動府城舊街區軸線與運河水岸周邊區域繁榮發展的效果,然而,運河星鑽地號2425、2426之設定地上權流標,星鑽段2411地號及星鑽段2410地號相鄰土地分屬財稅局和地政局所有,影響運河星鑽之開發,建議財稅局通盤檢討附近周遭之可行整合開發方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170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財稅局審慎評估星鑽地區開發規劃與星鑽段2411地號及地政局星鑽段2410地號共同開發之可行性」決議案,敬覆如下: 一、查本局經管中西區星鑽段2410地號土地面積10,987.6平方公尺,目前部分面積提供給交通局作為臨時收費停車場使用,同一街廓內毗鄰土地為地政局經管同段2411地號,面積2,504平方公尺,使用分區同為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一),建蔽率50%,容積率480%。 二、目前星鑽區公有土地尚未開發,本局與地政局已於112年12月8日共同研商召開星鑽區土地招商開發會議,會中初步決議朝星鑽段2410地號及2411地號2筆土地合併開發招商事宜,俾達原復甦繁榮之市政目標。 三、承蒙貴會暨議座對市政建設之關切,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