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22 
來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14105289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定補助「114年度臺南市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一案,第2次估列補助2,133萬4,000元(中央補助1,600萬元,市配合款533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4年7月21日環循處字第114611431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第2次估列補助2,133萬4,000元(中央補助1,600萬元,市配合款533萬4,000元),因核定日期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且符合上開要點規定,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22日第70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於114年7月21日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定,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執行完畢,因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於納入114年度總預算,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