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4/13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38255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定本市105年度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之勞務及工程計畫兩案總經費新台幣3,700萬元(中央補助1,850萬元,市配合款1,85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本市配合款1,850萬元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4年12月11日漁一字第1041315785號及105年3月10日漁一字第105131375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所需總經費新臺幣3,700萬元(設計監造勞務384萬元及工程3,316萬元,市府各負擔1/2)。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1,850萬元整已納入105年度預算(105年度水產種苗場業務-漁業建設-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計畫),惟本府配合款1,850萬元尚未編列。

(二)該案為辦理臺南市公告養殖漁業生產區之養殖道路、進排水路及水門等各項基本設施改善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勞務及後續工程等兩計畫。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13日第24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5964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於105年12月7日開工,預計106年6月4日完工,目前施工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