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30 
來文字號
府經區字第113097679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核定本市「新市產業園區南側主要聯絡道路工程(擴充)」經費新臺幣3,392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2,782萬1,000元,市配合款610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5月29日經園開工字第113010432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台幣3,392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2,782萬1,000元,市配合款610萬7,000元),執行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7月23日第6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5月15日公告受理「經濟部工業局補助地方政府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作業要點」113年度第2次補助案件申請,完成期限為113年10月31日,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8/27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748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