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連署人
- 蔡旺詮、林志展、賴惠員
- 案由
- 建請文化局於玉井區噍吧哖紀念館周邊玉南段6、80(預備)地號增設停車場乙案。
- 說明
一、本案玉南段6號分區為兒童遊戲場用地,面積1341.04㎡,權屬為台糖公司,年租金約新台幣179,431元;玉南段80號分區為住宅區,面積5063.93㎡,權屬為台糖公司,年租金約新台幣1,671,097元。
二、因今年玉井菜市場附攤區有重大工程執行,且附攤區攤販移置鋼架停車場區,已造成菜市場附近停車用地不足,建請市府文化局儘速協調租用與交通局設計規劃辦理,以因應紓解遊客高峰期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5/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3800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6.6府文源字第1070614265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建請文化局於玉井區噍吧哖紀念館周邊玉南段6、80(預備)地號增設停車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台糖公司所提供土地租金計算公式,玉南段80號等土地屬都市計畫「住宅區」,年租金約新臺幣160萬元,另同段6及10號等土地屬同計畫「公園兼做兒童遊樂場用地」,年租金約新臺幣18萬元,考量本府財政及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周邊整體停車需求,本府文化局已向台糖公司台南區處協議自明年度起租用玉南段6、6-1、8-1、10、10-1號5筆緊鄰之土地,作為修憩區及臨時停車場之用,俟預算通過後,賡續辦理相關事宜。 (二)噍吧哖事件紀念園區前兩側道路旁(玉井區樹糖街)約可容納近百台車輛,且步行即可到達玉井菜市場;本年度市場若因施工等因素,周邊無法負荷遊客高峰期之停車需求,本區亦可作為臨時停車區使用。
一、107年6月6日府文源字第1070614265號函復。 二、玉南段6號等周邊5筆土地租賃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 三、前述土地之整地作業已於107年12月31日辦理完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