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10/19 
來文字號
府勞福字第101087477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2年「輔助勞工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經費新台幣4,627萬98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1年10月12日營署管字第10100648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四款之規定,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4,627萬980元整,本市無需編列配合款。

(二)本案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0年6月13日處忠一字第1000003582號函略以,有關各改制直轄市自100年度起承接中央業務後相關經費配合移撥及調整事宜,在財政收支劃分法未完成修法前,由中央(行政院主計總處)另籌財源支應。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0月18日第8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1/0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1/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115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