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2021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核定本市「臺南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新建工程(第二期工程)」案補助經費計新臺幣3億5,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億5,000萬元;市配合款15億8,500萬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體育署107年12月19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7004505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由體育署核定本市旨揭計畫案經費計19億3,50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3億5,000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5億8,500萬元整),市配合款15億8,500萬元部分,係由本處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興建計畫分年編列預算總經費22億8,600萬元項下支應,依體育署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8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請於108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二、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3/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48號 
執行情形
一、二期工程體育署已於107年12月19日核定補助計畫經費3.5億元。 二、中央補助第一期款1億500萬元,已於108年4月25日撥入本市庫,後續將依工程發包後再檢具相關必要文件向體育署請領第二期款。 三、二期統包工程委由本府工務局代辦中,已於108年7月8日第1次開標,因未達法定家數流標,108年7月24日第2次開標(資格標),全案預計111年9月底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