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易瑩、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周麗津、陳怡珍、沈震東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本市規劃彩虹地景,發展彩虹經濟。
- 說明
一、2019年5月,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據台灣同志網站「台灣酷蓋」統計,台灣每年彩虹商機上看2億6千萬;此外更因友善同志環境,台灣近年來也成為鄰近國家同志觀光、度蜜月首選。
二、為打造台南市作為性別友善國際城市的楷模,建請台南市政府規劃彩虹地景,做為象微台南市在尊重人權、提倡性平及性別友善積極努力的展現。
三、彩虹地景選址建議可選於台南市美術館二館前廣場、海安路裝置藝術區、林百貨、台南公園等處。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163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0年1月4日1100000009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31日府性平字第1091617015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本市規劃彩虹地景,發展彩虹經濟」決議案,敬答覆如 下: 一、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於本(109)年 12 月 14 日於本室粉絲專頁提供線上 表單,邀請本市民眾針對設置彩虹地景一案,提供多元想法與建議。 二、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於本(109)年 12 月 28 日邀請本市在地性別團體、大專院校性別社團及林議員易瑩辦公室代表,辦理「臺南彩虹地景地點討論會議」,會議討論結果目前以臺南市美術館二館前廣場為首選、其次分別為台南公園、林百貨。而針對彩虹地景之呈現方式,後續將邀請 相關局處、本市在地性別團體、大專院校性別社團等進行討論。 ————–決議案辦理情形————————– 一、109年12月31日府性平字第1091617015號函復。 二、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於109年12月28日邀請本市在地團體、大專院校性別社團及議員辦公室,召開「臺南彩虹地景地點討論會」。鈞長參照會議結果裁示彩虹地景將設置於海安路裝置藝術區,性別平等辦公室後續將邀集相關局處進行討論。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