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
- 連署人
- 許又仁、沈震東、李偉智
- 案由
- 請規劃供給本市原住民專用之壘球場地或專用時段,各供溪北與溪南兩處壘球運動之推展及人才訓練之用。
- 說明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2/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3/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35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4月1日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40570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規劃供給本市原住民專用之壘球場地或專用時段,各供溪北與溪南兩處壘球運動之推廣及人才訓練之用」案,敬答覆如下: 現有棒壘球場地以供學校棒壘球校隊練習及辦理賽事為主,非校隊練習及賽事期間,球場開放社會棒壘球團體登記租用,因各球隊登記使用時段不一,需進行相關場地媒合。 本府將請教育局(體育處)依原住民壘球隊欲使用時段及區域需求,以現有棒壘球場地協助媒合向管理單位借用球場,或協助辦理認養球場,以利壘球運動之推廣及人才訓練之用。
一、108年4月1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405700號函復。 二、體育處於108年4月22日假新市區公所召開「研商規劃本市原住民運動會培訓專用之壘球場地使用時段」會議,結論如下: (一)本案請原住民球隊先以加入聯盟方式參加比賽,待組織壯大後,再行討論原住民運動會培訓使用之壘球場地及使用時段。 (二)原住民運動會組隊事宜,由體育處協助協調訓練場地。 三、本案已辦理完成。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