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2/01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06079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新營國小活動中心整修工程計新台幣700萬元整,提請辦理墊付及補辦預算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教育部100年12月2日臺國(一)字第1000195333號函辦理。

二、本案由教育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新營國小活動中心整修工程經費計700萬元整。本案中央補助經費未及編入101年度預算,為因應時效,擬辦理墊付及補辦預算,並於101年度追加減預算予以轉正。

三、上開經費由101年度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5M6中央政府補助建築及設備經費計畫-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購置固定資產-513擴充改良房屋建築及設備」項下支應。

四、本案業經101年1月19日第52次市政會議通過,提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2/13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2/1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128號 
執行情形
教育局執行情形: 已於101年2月17日函請學校儘速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目前該工程刻正進行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