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方一峰尤榮智 
案由
建請水利局、農業局及經發局於「水利用地」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業者,能嚴格把關,應確保不影響灌溉蓄水池安全、蓄水功能、管理及不污染環境。 
說明

「水利用地」存在的目的是,當梅雨季節或颱風季節來臨,降下傾盆暴雨時,能快速疏通水流、預防水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水利用地」是當梅雨或颱風季節來臨,預防水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設施,市府太陽能光電居然種到「水利用地」,置排水疏洪防災的功能何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1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1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090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水利局、農業局及經發局於「水利用地」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業者,能嚴格把關,應確保不影響灌溉蓄水池安全、蓄水功能、管理及不污染環境 」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確保太陽能相關開發區位不會影響到排水通洪,本府水利局於審核階段均詳細確認開發設施範圍不得影響防洪排水功能,如有涉及其他單位轄管排水,亦會提醒開發單位向該管理機關查詢確認取得同意後始可設置,任何開發行為均不得影響原有排水路之通洪能力。 二、鹽水區水秀段741-3地號土地施設太陽能影響排水一案,經本府經發局於112年2月10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確認該案場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非水利用地、非區域排水範圍內,並已要求業者應依送審圖說施工,施工期間勿阻礙排水,保持暢通;對於太陽能光電如位於排水區位之開發案,本府水利局會持續做好嚴格把關工作,確保不影響原防洪及通洪能力 。 
回覆附件